“不要忘了我的法律,该诚心恪守我的诫命,因为这样能使你延年益寿,也能增加你的康宁。”(箴3:1)“谁轻视法令,必遭灭亡;谁敬畏诫命,必得安全。”
教宗本笃16世在最近颁布的《天主是爱》通谕中指出:“爱天主及爱近人是不可分割的,是唯一的诫命。”
教宗继续讲论伯多禄说:“伯多禄自己也知道他自己的身份的特殊,他经常代表其它人发言,请求耶稣解释难懂的比喻(玛15.15),或诫命的正确意义(玛18,21),或酬劳的正式许诺(玛19,27)。
(咏1:1—2)凡不随从恶人的计谋,不插足于罪人的道路,不参与讥讽者的席位,而专心爱好上主法律的,和昼夜默思上主诫命的,像这样的人才是有福的。
传承与奉献徐光启不仅自己恪守天主诫命,而且也要求儿孙们严格奉行,丝毫不得懈怠。
好多教友这样认为:只要遵守好天主的诫命,不犯罪,多行善,也未必去行那必须地祈祷。
跟随基督并不意味着服从一条诫命。没有任何法律要求我们效法他的生活方式。
但不久,他们抵制不了魔鬼的诱惑,吃了天主禁止他们吃的那棵知善恶树上的果子,违背了天主的诫命,被驱逐出伊甸园,从此他们和他们的子子孙孙就开始过上与患难相伴的生老病死的生活。
我实在一无所缺……纵使我应走过阴森的幽谷,我不怕凶险,因你(主)与我同在…..在我一生岁月里,幸福与慈爱常随不离(咏23)主又说:我儿,不要忘了我的法律,该诚心恪守我的诫命
如专心爱好上主法律的,和昼夜默思上主诫命的,像这样的人才是有福的!(咏1:2);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雅1:12)以及听天主的话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