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灵修包括三个因素:(1)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2)实践(3)如何经验的教区司铎的灵修:如果我们仔细阅读梵二文宪,从中不难发现,在公会议称那些非会士的司铎为“教区的”(Diocesan),而非再像过去那样称为“在俗的
它具有高度的神圣性和超性性,不可与俗世间的任何礼节或演艺行为同日而语。因为教会的礼仪一方面是对人的圣化,另方面是对天主的敬礼。
51.一个与成立堂区组合或可能废除堂区相关的议题,就是有时候需要把一间圣堂改为俗世而不卑污的用途(usoprofanononindecoroso);按《天主教法典》的规定,教区主教必须在咨询司铎咨议会后才有权作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