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会的信念和教会的训导传统,宗教自由权利乃是所有其它人权的支柱。一旦宗教信仰自由遭到侵犯,则其它所有的人权也将蒙受池鱼之殃。不幸的是在某些国家,个人和团体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并没有依据法律受到尊重。
问:教宗在他刚发表的2011年世界和平日文告中谈到宗教自由:这个主题非常切合时宜,因为对基督信徒的迫害再次出现。隆巴尔迪神父,请您谈谈这个主题。
教宗紧接着表示:人不容剥夺的尊严,以卓越的方式显示在纯正与完整意义的宗教自由,这个基本人权上。教宗强调,正是「希望」能够真正地改变一个人。
谈及香港教会的传教工作,韩神父表示,虽然本地“享有宗教自由”,而且“进行宗教交谈时没有遇上障碍”,但教会却未能使俗世社会更重视精神生活。他解释,现代人视宗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群体生活无关。
为此,常驻观察员最后呼吁,「秉持尊重的态度,积极地区分政治和宗教领域」;如此一来,「不但能维护所有人的宗教自由,也能保护宗教在社会上培育良心及伦理道德方面不可取代的角色」。
帕罗林枢机解释说,这个部门的工作是“促进圣座与各国和其它具有国际权利的实体的邦交,为教会和公民社会的益处推动各国间的和谐、宗教自由及民族间的和平。
“与会者根据在中国的教会的痛苦历史和最近几年来发生的主要事件,检讨了教会最严重和迫切的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依照教会神性的建构和宗教自由的基本原则予以适当地解决。
1991年,尼国通过新宪法,确立宗教自由,教会自此发展迅速。以前,试图改宗或使他人改宗是刑事罪行,最高刑罚分别是判监三年和六年。当时所有天主教活动都受到严厉限制,渴望领洗的慕道者通常要到印度受洗。
教宗特别指出几个“不可或缺的答案”,这些答案尤其针对逃离“严重人道危机”的人:增加和简化签证的发放;开启人道走廊;确保住宿、安全和基本服务;提供工作和培育的机会;鼓励家庭团聚;保护未成年人;保障宗教自由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文件也能反映出圣教会对宗教对话必然性的认同,如:《天主教教理》、《传教活动规范》、《宗教自由宣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