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县志办的工作人员倒是在《阳城县志》里查到了这么一句话:“1903年,英国人斯米德来阳城传教,在东关城后巷设立教堂。1921年后,由简称为何、巴、艾的3个英国人依次传教。
目前台湾天主教的社会事业;医院十二座,十五个诊所,安老院四个,启智中心廿一个,残障中心七处,疗养院九个,五个少年城等等。
城区有3个天主堂,共2000多户,3000多天主教徒,新教教徒有6700人。龙港主恩堂抽样调查显示,242名教徒中,15年前从事农业的66人,个体经营49人,私人企业、高级职员兼股东董事者,共2人。
一直到12世纪,阿拉伯文化翻译保存的希腊典籍又通过两条途径重新传回欧洲,一条传播途径是西西里岛,这里汇聚了拉丁、希腊、阿拉伯、犹太各族的学者,另一条途径是基督教世界重新夺回的西班牙,在托莱多城的翻译中心
1915年,施礼华父亲的纺织生意失败,被迫迁往罗格纽城,他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在罗格纽,施礼华看到一位教士在雪地里留下的赤脚足迹,他第一次感受到天主的召叫,似乎要他做些事情,但他不清楚究竟是什么。
(新版)「你们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玛五14)。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召叫每位信徒都要成为美德、正直与圣德的光辉榜样。
法治国家中的地下宗教是什么意思?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中没有一部法律对此有过明确的法律定义。对地下宗教,还有一个责任问题。在中国,什么是地上?什么是地下?
清朝政府要派精通汉、满、拉丁3种语言的官员去谈判,于是,康熙皇帝任命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佟国纲为钦差大臣,派耶稣会传教士徐日升、张诚作为翻译跟随中国代表使团前往尼布楚谈判。
所以,就要把涉及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宗教事务管理起来。政府是公权力啊,宗教信仰自由,人家要磕头烧香关你什么事情啊,对不起,你涉及宗教公共事务。
梵二清楚地教导我们:教会创立的目的便是为光荣天主父而传播基督的神国,使人人分享救赎的神恩,从而使普世导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