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神贫不是一位会士或隐修士的神贫,而是适合于一位神父的神贫:虽然他经管着许多钱(因为富裕的朝圣者会自然关心他的慈善工作),但他明白那都是捐助给教堂、给他所照顾的穷人、孤儿、给「天主眷顾」之家──他那些收入不多的
明代的陈士元在他的《梦占逸旨·古法篇》里说:“凶人有吉梦,虽吉亦凶,吉不可幸也;吉人有凶梦,虽凶亦吉,凶犹可避也。”而吉与凶,祸与福全是人自招的,不因梦的颠倒而颠倒。
虽然这些弥撒没有任何特殊方式,但极宜以歌唱方式举行,尤其应由全体成员参与,不论他们是修会会士还是咏经团团员(canonicus)。为此,在这类弥撒中,各人应按所领的圣秩或职务而各尽己责。
第三次在明朝末年,利玛窦等耶稣会士不仅把西方的科学技术和各种学问带入中国,而且把中国的四书五经翻译成拉丁文带到西方,又是和平的文化交流。
如果说,正义之士为了追寻真理和幸福,不幸而常常落到受压抑的局面的话,这并不是个人的耻辱,而更体现出的是社会团体的失败。
达弥盎神父于1840年出生于比利时的法兰德斯·布拉班特,耶稣圣母圣心会会士,1864年被派往夏威夷群岛传教。
因此人们总是回避说“死”这个不吉利的字眼,明明白白的死也不忍说出口,而是转弯绕圈地用雅语婉辞替代,如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
最近新出版了一本书,是比利时学者高曼士写的《佘山教堂寻踪:朝圣建筑和历史图景》,可能很多人通过这本书会更了解佘山。佘山本身承载着上海教区乃至中国教会的历史记忆,作为朝圣地,它吸引了很多人。
当然许师训示的真正目的在于让陆能有机会“研究会士精神生活的秘诀”,把握“基督宗教的精髓,以便把所心得者输进中国,传之国人”,以新人心,以冀国势之振兴。陆征祥用一生的经验实践了许师的教诲。
(参路22:66;玛27:1--2;谷15:1)这时,那出卖耶稣的犹达斯,得到耶稣被定死罪的消息,他后悔卖了无辜之人的血,便将那三士块银钱丢在殿里,出去上吊死了(玛2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