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深层次观念的光照下,我们应谨记圣保禄六世的话:「牧灵委员会的职责是要研究、检视关于牧灵活动的一切,从而提出可行的结论,为促进天主子民的生活和行动与福音相符」,正如教宗方济各曾提及,这委员会的「主要目标不应是组织教会
对于宗教立法要制定的各种规范,要在法理上、宗教上说的通,同时要有可操作性。此外,我们还要研究国际上对于宗教的法律规范,让我们立出来的东西在法理上、宗教上、国内国际都能站住脚,不是拍脑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