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看见一匹骏马,我就学做母马的嘶鸣,将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热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喝的时候,我就弹到她的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干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着三角的凳子
在此信德年之际,教宗借此通谕使我们能够升化我们的信仰。
这个呢,现在感觉很模糊,就像现在很多教内学者和教外学者商量,就这方面是不是需要来研讨,找出相应的方向,把怎么化落到实处。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基督教的中国化。这个是在世纪之交慢慢形成的一个关注的热点。
首先,自20世纪初以来关于伊斯兰哲学和宗教义理方面发表的重要著作颇多,如杨仲明的《四教要括》、马邻翼的《伊斯兰教概论》、马君图的《清真要言》和《清真要义》、张斋真和李文澜的《宗教正基》、刘守信的《万化正宗
c)呼求圣神(epiclesis):这是教会的特别祈祷文,祈求天主赐以圣神的德能,圣化人类所献上的礼品,使之成为基督的圣体圣血,并使这无玷的祭品,为我们领受的人,成为救恩的泉源。
宪法是我们的立法依据,但它本身不是法律,宪法在中国没有司法化。所谓没有司法化,就是说进了法院以后,被告、原告都不要提宪法,宪法在庭审和司法实践中不能作为依据。打官司得有法律,没有法律,法官没法儿判案。
他们共同肩负着教导、圣化和管理子民的铎职。 主教和神父之间的关系,有赖于双方怀有善意、共同合作。主教应显示真诚的父爱,关怀神父各方面的发展,并像父亲和兄长一样关心、聆听、理解、接纳、尊重及指导他们。
这和上帝的整个救恩计划(TheiaOikonomia)是相应的(每次事奉圣礼就是整个救恩计划具体而微的化现),而众所周知,主建立圣体血,受难,复活,升天,坐于右座,差遣圣神,是按照全能之父的至圣旨意依序一一成就的
礼仪宪章第七条指出:礼仪是基督司祭职务的实践,是对人类的圣化,是基督徒的团体敬礼。教会的本质也在礼仪中显示出来。教会生活最集中的表现在其礼仪中。
当我们不能将我们的这些感受以适当的言词或方法外在化的表达出来的话,那么它们的能量通常向我们身体内部延伸加以蓄存,之后会造成我身心上的各种障碍。